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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B J94 019--90噴油嘴偶件、柱塞偶件、出油閥偶件磁粉探傷方法
日期:2024-12-28 12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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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上海高致精密儀器有限公司無損檢測事業部
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
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磁粉探傷設備的要求、磁粉、磁懸液、磁化方法、磁化規范及探傷靈敏度校驗等。
本標準適用于鐵磁性材料制造的噴油嘴偶件、柱塞偶件、出油閥偶件的磁粉探傷。
2引用標準
GB253 燈用煤油
ZB J04 006 鋼鐵材料的磁粉探傷方法
3磁粉探傷對零件表面的要求
3.1零件表面粗糙度Ra值為3.2μm。
3.2應**零件表面的油脂、銹斑、粘砂、纖維及其他能粘住磁粉的物質。
3.3需要進行表面處理的零件,在表面處理前進行磁粉探傷,如必須在表面處理后進行,則覆蓋層不應影響探傷效果。
4探傷設備
4.1探傷設備應具備對零件**、可靠地完成磁化、施加磁懸液、觀察零件及退磁等功能。
4.2探傷設備應合理布置,退磁機的安裝方向應使退磁機產生的磁場垂直于地磁場,設備照明裝置的光照度不低于500Lx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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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3 退磁裝置應使零件的剩磁減少到磁感應強度不大于2x10 T(2Gs)。
5磁粉
5.1磁粉的材料為四氧化三鐵,或按探傷機說明書的規定。
5.2磁粉的顏色與被檢零件的表面有較好的對比度。
5.3磁粉應具有一定的磁性、粒度、分散性及懸浮性。用磁粉稱量法測定磁性應不小于7g,粒度應均勻,平均直徑為5-10μm,**直徑不超過50μm。
6磁懸液
6.1磁懸液由磁粉和液體介質油配制而成。
6.2液體介質油具有揮發率低、閃點高、容易清洗、對零件無腐蝕和對人體無害等性質,允許采用符合GB253中規定的一號燈用煤油。
6.3磁懸液中磁粉含量為8-15g/L。
6.4磁懸液使用時應攪拌均勻,根據使用情況定期更換,保持清潔。
7磁化方法
7.1 周向磁化法
將零件直接通以電流或電流穿過零件內孔的芯棒(逆磁性材料),使零件中產生周向磁力線,用以檢查零件表面的軸向與接近軸向的缺陷。
7.2 縱向磁化法
將零件置于通電線圈或電磁鐵產生的磁場內,使零件表面產生縱向磁化,用以檢查零件表面與軸線相垂直的和接近垂直的缺陷。
7.3 復合磁化法
使零件能同時進行周向磁化和縱向磁化,用來檢查零件表面任何方向的缺陷。
磁化方法的選擇主要根據零件所產生的缺陷方向而定,使施加磁場的方向與所欲發現的缺陷方向垂直。
8探傷方法
8.1 連續法
在零件上澆注磁懸液,使整個零件均勻濕潤,在繼續澆注磁懸液的同時連續通電數次,每次1-3s。停止澆注后,再通電數次,每次0.5-1s。切斷電流,檢查零件缺陷,磁化時一般采用交流電。
8.2 剩磁法
將一定的電流瞬時(約0.5s)通過零件,斷電后放入攪拌好的磁懸液中20-40s后緩慢取出,或斷電后澆灑磁懸液2-3次,靜止1-2min,然后進行檢查,磁化時一般使用直流電,如用交流電,則應使用斷電相位控制器。
選擇探傷方法時,應根據材料在不同熱處理狀態下的剩磁感應強度及矯頑力來決定,當剩磁感應強度在0.8T以上,矯頑力在800A/m以上者,均可采用剩磁法檢查。
9磁化規范
9.1在用連續法時,磁場強度一般不大于出現**導磁率的磁場強度而小于飽和磁場強度。在用剩磁法時,電流強度應使之達到飽和狀態。電流強度不宜過大,零件與探傷機鉛板應接觸良好,以免**零件,溶化鉛板。
9.2用連續法周向磁化時,電流強度一般規定如下:
當D>20mm時,I=(8-15)D
當D≤20mm時,I=(10-25)D
式中:D---零件被檢部分**直徑,mm;
I ---電流強度的有效值,A。
9.3用螺管線圈縱向磁化時磁場強度的確定
9.3.1用剩磁法時,在裝有被探傷零件的情況下,螺管線圈的中心磁場強度H一般規定如下:
當L/D>10時,H為11940A/m
當2<10時,H為19900A/m
當L/D<2時,H為35810A/M
式中:L/D---被探傷零件的長度與直徑比。
9.3.2用連續法時,按剩磁法充磁強度的三分之一選定。
10 探傷靈敏度的校驗
10.1探傷前必須以標準試片用連續法校驗磁懸液濃度及電流強度等,校驗時標準試片上必須清晰顯示出刻痕,否則應檢查上述中某個環節是否正常。
10.2本標準選用ZBJ04066中規定的A-15/100型標準試片。
10.3由于A型標準試片使用頻繁易損壞,可以使用有自然缺陷的樣件校驗探傷靈敏度。但樣件靈敏度的正確可靠性需經標準試片定期校驗。
10.4標準試片應定期檢查、校驗,以免失效。
11 退磁
11.1 經探傷后的零件均須退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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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2 零件退磁后,其剩磁不超過5x10 T,可用磁強計進行測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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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加說明:
本標準由無錫油泵油嘴研究所提出并歸口。
本標準由無錫油泵油嘴研究所、無錫油泵油嘴廠共同負責起草。
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,NJ284-82《柴油機油泵油嘴三對偶件磁粉探傷技術條件》作廢。
機械電子工業部1990-06-20批準 1991-01-01實施